豐縣智慧住建運營指揮中心建設項目 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徐州政府采購網(wǎng)”( 網(wǎng)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的附件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 12月7 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豐采招G(2021)11027
項目名稱:豐縣智慧住建運營指揮中心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168.6324萬元
采購需求: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擬采購豐縣智慧住建運營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采購預算價168.6324萬元。具體要求詳見第六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個月內交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說明: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查詢及使用供應商信用記錄:
(1)由采購人查詢信用信息;
(2)查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國”網(wǎng)(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蘇”網(wǎng)(www.jscredit.gov.cn);
④“誠信徐州”網(wǎng)(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豐縣”網(wǎng)。
(3)截止時點(查詢環(huán)節(jié)):評標結束前;
(4)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jù)留存的具體方式:網(wǎng)頁截屏打印,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規(guī)則:采購人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1年 11月 11 日至2021年 11 月 18 日
2、地點:在“徐州政府采購網(wǎng)”( 網(wǎng)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載。
3、方式: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注冊登記方式。
(1)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網(wǎng)絡地址和方法:
①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網(wǎng)絡地址:
(http://218.3.177.85/dlrk/019001/019001008/guide.html)
②“CA數(shù)字證書”的獲取:投標人在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注冊登記,如實遞交有關信息,并經(jīng)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驗證。見“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業(yè)務指南及管理制度(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中“1 江蘇CFCA證書及電子簽章在線辦理指南”或“2 國信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
(2)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的招標文件加載至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供潛在投標人下載或者查閱。
售價:免費
特別說明:“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載的招標文件,視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為供應商權益受到損害的證明材料和依據(jù)。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21年 12 月7日北京時間上午9:00;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1年 12 月7 日北京時間上午9:30;
投標文件的接收地點:豐縣行政審批局五樓東廳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 12 月 7 日北京時間上午9:30
即投標人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的投標文件;
開標時間:2021年 12 月7 日北京時間上午9:30;
開標地點:豐縣行政審批局五樓東廳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進口審核管理;節(jié)能產(chǎn)品政府采購;環(huán)境標志產(chǎn)品政府采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等。
2、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以所發(fā)布的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本公告發(fā)布在“徐州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更正公告欄,發(fā)布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3、終止招標
終止招標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原公告發(fā)布媒體上(徐州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終止公告,以“終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經(jīng)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發(fā)布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4、詢問和質疑
1.根據(jù)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采購人)簽訂的本采購項目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投標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向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采購人)提出詢問;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采購人)提出質疑。詢問和質疑由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采購人)依法處理。
2.投標人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3.質疑函
接收質疑函的方式:投標人直接送交或投標人通過EMS郵寄。
聯(lián)系部門: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聯(lián)系電話:15062011975
通訊地址:豐縣南外環(huán)西路豐縣建筑設計院四樓
5、特別說明
(1)采購人認定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開展;
(2)按照《江蘇省財政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0〕13號)的要求,建立登記詢問制度;
(3)開標現(xiàn)場保持1米線就座,查驗蘇康碼、行程碼、測體溫;
(4)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代表做好個人防護,嚴格執(zhí)行疫情報告、人員隔離等要求,并適時關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須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建議投標人提前做好準備。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豐縣土木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地 址:豐縣南外環(huán)西路豐縣建筑設計院四樓
聯(lián)系人:丁培洲
聯(lián)系方式:1506201197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豐縣行政審批局五樓西廳
聯(lián)系人:李梅英
聯(lián)系方式: 0516-892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