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該單位采購執(zhí)法辦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級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招標,現(xiàn)邀請合格的響應供應商前來投標。
1、 項目編號: GQCZFCG2019JT-20
2、 項目名稱:共青城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zhí)法辦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級項目
3、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
4、采購預算:RMB499000元(供應商的報價不允許高于采購預算價,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5、項目招標內容:
采購項目編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采購金額 (人民幣) |
GQCZFCG2019JT-20 |
執(zhí)法辦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級 |
1 |
項 |
499000元 |
6、響應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響應供應商提供針對此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或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響應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和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B級安考證;
(5)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
(6)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轉包和分包。
7、談判響應文件數(shù)量及報價:①正本壹份、副本貳份②供應商的談判報價按政府采購運行規(guī)程的要求有兩次報價。第一次報價為書面報價;第二次報價在談判時供應商可根據(jù)談判情況給予讓利優(yōu)惠,也可以保持不變。談判小組可以酌情再與各供應商進行再次談判。以人民幣報價,包括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工程售后服務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費、環(huán)保費、規(guī)費、稅務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所有費用,均應列入項目談判總價中。
8、有意向的合格響應供應商可從2019年11月 12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購中心(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與發(fā)展大道紅綠燈交匯處(市民服務中心)5棟三樓)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9、所有響應文件應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共青城市政府采購中心。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響應文件,招標機構將拒絕接受。
10、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在共青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號開標廳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11、供應商獲取談判文件時須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原件須當場查看,經驗后當場退還):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新版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各1份;
(2)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或法人身份證原件(須附有法人及授權代表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12、已領取談判文件的響應供應商,在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一日前,未書面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而放棄響應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采購活動。
13、有關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網站上公布,請潛在響應供應商隨時關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采購人: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聯(lián)系人:張先生電話:13807925930
政府采購中心聯(lián)系人: 劉女士電 話:0792-4391097
郵 編:332020 電子信箱: gqcszfcgz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