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采集分析系統(tǒng)、搜索儀及維護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大業(yè)-YC2018-123)競爭性磋商公告
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的委托,就其“智能采集分析系統(tǒng)、搜索儀及維護服務采購項目”采取競爭性磋商招標方式采購,歡迎國內合格供應(廠)商前來參加。
一、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采集分析系統(tǒng)、搜索儀及維護服務
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大業(yè)-YC2018-123
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序號 |
項目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元) |
技術參數要求 |
1 |
智能采集分析系統(tǒng)及維護服務 |
1 |
套 |
128萬 |
詳見招標文件 第四部分 |
2 |
手持金屬探測搜索儀及維護服務 |
1 |
套 |
2萬 |
詳見招標文件 第四部分 |
二、投標方須符合下列條件(資格審查):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提供具有與本項目相關經營范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或三證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投標代理人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繳納投標保證金憑證;
8、提供信用中國網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圖;
9、投標人提供書面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
注: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中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本項目。
三、投標報名時間及方式、保證金:
1、現場報名:
(1)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 17:00,擬投標人須于此時間前到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且招標代理方有權拒絕未報名的投標人投標。
(2)售價:人民幣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標資格不得轉讓
(3)地點:宜春市袁州區(qū)上高路101號(大塘社區(qū)大學生村官孵化基地二樓)
(4)報名須提供下列文件:
①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驗后歸還)
②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驗后歸還)
2、投標保證金:
(1)20120元,2018年10月8日17:00點前到賬,以企業(yè)銀行轉賬方式操作(注明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以電子匯款時間記錄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保證金的,為無效投標。
(2)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內退回。未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回。
投標保證金請匯至以下賬戶:
開 戶 名 稱: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開 戶 銀 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帳 號: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標須知
1、本次招標項目為一個包,投標人應根據自己的供貨能力投標。
2、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原件為:①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或三證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投標代理人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③繳納投標保證金憑證;④信用中國網站資信截圖(蓋投標人原色公章);⑤投標人書面售后服務承諾函;⑥無重大違法記錄證明;
五、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地點:宜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陽大廈中座三樓)
2、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8年10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時間)。
六、評標方法:
1、采用綜合評分法。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與投標報價均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yōu)劣排列。
2、屬于小型和微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于評審。
七、簽訂合同
1、招標代理機構向中標供應商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2、中標供應商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內容及磋商確定內容與采購人雙方簽定政府采購合同。
八、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聯(lián)系人: 劉勤儉 電話:15979514999
地址:宜春市袁州區(qū)袁山東路188號
采購代理機構: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報名聯(lián)系人:黃蓉0795-3919705
項目聯(lián)系人:周佳 13006271287
地址:宜春市袁州區(qū)上高路101號(大塘社區(qū)大學生村官孵化基地二樓)
九、經采購人審核蓋章后,發(fā)布競爭性磋商公告。在公告期內如有變更,須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三日前在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補充更改公告。
十、采購信息發(fā)布、補充、變更、修改平臺: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http://www.ycztbw.gov.cn/
十一、本項目采購公告澄清、變更、修改、補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網站發(fā)布,不再電話通知,請各擬投標人密切關注。
十二、政府采購監(jiān)督部門:宜春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宜春大業(yè)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