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已報運城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資金來源上年結轉,運城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委托,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2.項目概況與采購要求
2.1項目名稱: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集成指揮平臺項目
2.2項目編號:Z14080001591718960102
2.3采購預算:6481362元
2.4項目需求概述
為貫徹落實《全國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三年規(guī)劃》,根據(jù)《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建設指導意見》要求,以維護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公路暢通、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為目標,以道路交通監(jiān)控系統(tǒng)為基礎,以指揮民警執(zhí)法、指導民警勤務為核心,以交通安全態(tài)勢研判預警為重點,以警力部署協(xié)調和交通違法干預為根本方法,建設全國統(tǒng)一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支撐交警勤務機制改革,推動落實“警力跟著警情走,勤務隨著警情變”,推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四項建設”,不斷提高公安交通科學化、現(xiàn)代化管理體系建設能力和水平。
交換機、服務器、存儲設備、企業(yè)級硬盤、應用服務器、視頻服務網(wǎng)關、集成指揮平臺核心軟件等,詳見招標文件。
2.5項目商務要求
(1)計劃工期:60日歷天;質保期5年。
(2)建設地點:運城市禹都大道28號。
(3)設備技術參數(shù)詳見招標文件。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采購項目的特殊資質要求:
具有安全技術防范從業(yè)單位一級資質證書;
3.2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三合一的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招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6)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行賄犯罪行為 ;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17年9月21日8時00分起至2017年9月29日17時00分止;(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下載,逾期將無法下載)
4.2采購文件獲取方法:本項目實行網(wǎng)上免費下載采購文件。各供應商須在運城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www.ycggzy.com)注冊登記后下載獲取。(具體操作參見網(wǎng)站下載中心:《主體庫注冊指南》)
4.3采購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2017年10月12日13時00分。
5.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同開標地點)為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5.3未密封的、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集采機構不予受理。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
6.1遞交方式:通過本單位基本銀行賬戶電匯形式遞交
6.2截止時間:2017年10月12日12時00分止。
6.3投標保證金120000元。繳納投標保證金時請在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 )。
6.4繳納賬戶信息:
開戶單位:運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運城農村商業(yè)銀行振興支行
賬 號: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號:402181000220
6.5退還方式:通過本單位基本銀行賬戶退還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同時在山西省政府采購網(wǎng)、運城市政府采購網(wǎng)、運城市政府采購中心網(wǎng)、運城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 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采購代理機構:運城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運城市禹都大道28號 地 址:運城市河東東街350號
郵 編: 044000 郵 編:044000
聯(lián) 系 人: 劉先生 聯(lián)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 18903596561 電 話:0359-2666388
電子郵件: 無 電子郵件: 無
注:本招標文件所表述的時間均為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