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 |
2016-12-08至2016-12-13 |
5、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 |
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鳳城鎮(zhèn)玉山小區(qū)104國道西側(cè)1#樓201、301單元) |
6、聯(lián)系人: |
朱要亮 |
7、聯(lián)系電話: |
0591-26138722 18065056700 |
傳真: |
0591-26138722 |
公司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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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10299366@qq.com |
8、投標人資格: |
資格標準:(1)凡在中國境內(nèi)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本詢價通知書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A、財務狀況報告(企業(yè)財務報表或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近期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B、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shù)能力的證明材料;C、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所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3)供應商在報價時須提供檢察院出具的報價單位在近三年內(nèi)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由供應商向住所地或業(yè)務發(fā)生地檢察院申請查詢,原件必須附在響應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復印件)。(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方式報價。(5)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本章合格的供應商。注:供應商必須同時滿足以上所有的資格要求并提供資料,所有提供的相關資質(zhì)證明文件應屬法定有效期內(nèi)的,若發(fā)生變更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完變更手續(xù)后方可參加詢價,并以發(fā)證機關核準的變更為準,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是清晰的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9、投標截標時間: |
2016-12-15 09:00(北京時間) |
10、開標時間: |
2016-12-15 09:00(北京時間) |
11、開標地點: |
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開標大廳(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鳳城鎮(zhèn)玉山小區(qū)104國道西側(cè)1#樓201、301單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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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標書售價及要求:招標文件(紙質(zhì)版或電子版)售價為100元人民幣;如需郵購,請另加50元 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
13、開戶銀行: |
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連江縣支行蓮荷東路分理處 |
開戶名稱: |
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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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號: |
13171501040000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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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代理機構(gòu)) |
201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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