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2015年電教裝備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 項目編號:CCGP201508-00104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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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 委托,對 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2015年電教裝備項目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gòu):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二、采購人: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 |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2015年電教裝備項目 | ||||||||||
四、采購預(yù)算:本項目的采購項目編號:2015-07-71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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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
六、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會時間:2015 年 10 月 09 日 10 時 00 分 |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九、投標文件份數(shù):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發(fā)放標書起始時間:2015 年 09 月 25 日 12 時 35 分 | ||||||||||
十一、發(fā)放標書截止時間: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 時 00 分 | ||||||||||
十二、發(fā)放標書地址:網(wǎng)上免費下載 | ||||||||||
十三、投標開始時間: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 時 00 分 | ||||||||||
十四、投標截止時間: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五、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六、開標時間:2015 年 11 月 03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七、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八、采購內(nèi)容: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2015年電教裝備項目 | ||||||||||
十九、交貨地點:長春市綜合實驗中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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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 20 天。 | ||||||||||
二十二、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 1、本項目不支持聯(lián)合體投標。 2、互聯(lián)網(wǎng)接入設(shè)備、交換機、UPS電源、功放以及音響提供原廠售后服務(wù)承諾書(原件); 3、互聯(lián)網(wǎng)接入設(shè)備、交換機、UPS電源、功放以及音響非制造廠商應(yīng)提供制造廠商針對此項目的授權(quán)書原件或能代理此產(chǎn)品的證明材料。 | ||||||||||
二十三、貨物質(zhì)量要求:null | ||||||||||
二十四、售后服務(wù):軟、硬件一年質(zhì)保,質(zhì)保期內(nèi)7*24小時上門服務(wù)。 | ||||||||||
二十五、投標保證金:10500元 | ||||||||||
二十六、評標方法:最低價法 | ||||||||||
二十七、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 ||||||||||
聯(lián)系人:王大力 | ||||||||||
聯(lián)系電話:0431-84896912 |
補充說明 |
集中采購機構(gòu):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wù)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lián)系人: 金姬蘭 電話:88779603 張輝 電話:88779609 |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