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名稱: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項目名稱:2015年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項目
三、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四、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簡要技術要求等):
2015年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項目是江山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統(tǒng)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意見》(浙委辦[2012]75號)、《浙江省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十二五”規(guī)劃》(浙委辦[2012]137號)、《浙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安全技術防范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浙綜委[2013]1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啟動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構筑社會治安立體防控網,實現全省、全市視頻協調作戰(zhàn),推進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學水平,促進城市交通可持續(xù)發(fā)展。
本次2015年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項目建設內容為卡口式高清電子警察系統(tǒng)、違停自動抓拍系統(tǒng)、信號燈系統(tǒng)改造。按照省公安廳下發(fā)的《浙江省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tǒng)建設總體技術要求》規(guī)定的“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視頻信息按‘二網三平臺’充分整合到上級公安機關”要求,江山市智能交通系統(tǒng)項目所有的子系統(tǒng)都必須通過全市視頻專網無縫整合到衢州市智能交通系統(tǒng)的“全市視頻信息共享平臺”、“交通指揮管理平臺”和江山市公安局社會治安智能防控系統(tǒng)天網平臺。
序號 |
標項內容 |
規(guī)格型號 |
數量/單位 |
總預算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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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技術 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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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 |
抓拍單元 |
1套 |
344 |
違停自動抓拍、路口違章數據抓拍等 |
五、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
六、申請理由:
1.原“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電子警察系統(tǒng)項目”、“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高清智能卡口項目”和“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項目都由電信公司于2007至2014期間中標建設(包含系統(tǒng)5年維護),本次2015年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項目需對前期建設系統(tǒng)的大部分設備進行保留、同時增加部分硬件并對軟件進行更新,即本項是在原已建系統(tǒng)的基礎上進行延續(xù)建設和擴容升級,項目在施工、設備調試、平臺接入、
系統(tǒng)整合以及維護保養(yǎng)等方面都與原工程關聯緊密,分工界面難以切割。由電信公司繼續(xù)集成本項目,有利于平臺整合,避免出現平臺無法兼容或多個平臺并行的狀況;有利于對原系統(tǒng)的軟、硬件充分利舊,減少政府投資。
2.江山市公安局社會治安智能防控系統(tǒng)(天網工程)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中標;8月27日,由中國電信提供的天網工程視頻共享平臺、視頻作戰(zhàn)平臺、集中存儲系統(tǒng)、公安視頻專網初驗完畢進入試運行階段,為全市公安系統(tǒng)、社會化公共區(qū)域視頻監(jiān)控資源整合提供了統(tǒng)一平臺接入。本次2015年電子警察、違停自動抓拍及信號燈系統(tǒng)擴容和改造項目,可依托公安天網工程集中存儲系統(tǒng)和公安視頻專網,減少網絡和存儲新建的政府投資。
3.衢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統(tǒng)(天網工程)系統(tǒng)項目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于2013年2月1日中標,項目于2014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中國電信提供了衢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和交警支隊指揮中心視頻信息共享平臺、視頻信息應用實戰(zhàn)平臺、智能交通交通指揮管理平臺、衢州市公安局(含區(qū)、縣)視頻專網以及其他各個子系統(tǒng)的項目集成和五年運營保障。江山市智能交通系統(tǒng)需在統(tǒng)一的標準框架下整合到“衢州市智能交通系統(tǒng)”平臺,實現全市統(tǒng)一協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推進全市大公安治安防控的視頻及圖片信息深度應用,鑒于“江山市智能交通系統(tǒng)建設項目”的核心是“視頻信息共享”和“交通指揮管理平臺”的信息共享、平臺資源共用、在線擴容、功能升級和系統(tǒng)充分整合,由電信公司提供本項目的集成建設服務,減少了分控平臺建設的投資有利于系統(tǒng)的充分融合和聯網,切實減少政府投資。
4.江山市公安局社會治安智能防控系統(tǒng)(天網工程)2014年4月22日中標,5月12日簽訂合同,8月27日完成251個點位共計688路攝像機的安裝、調試及初驗工作,整體實際歷時107天。因江山市城市道路治堵工作需盡快展開,智能交通系統(tǒng)必須發(fā)揮積極作用,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提供本項目集成服務,能夠在短期內投入使用。
七、擬定供應商:
八、其他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提出意見,同時報送江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科。
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0570-4046412
政府采購財政部門聯系方式
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科
聯系人:夏科長
聯系電話:0570-4033197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