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新昌縣檢察院委托,就訊問監(jiān)控系統(tǒng)改造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2012-33(GC)
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shù)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萬元)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備注 |
1 |
訊問監(jiān)控系統(tǒng)改造工程 |
1.0 |
批 |
11.0 |
見附件。 |
|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guī)定的要求。
(2)投標人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含5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供應商報名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20日(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點: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科
標書售價(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10月8日 14:30
六、投標地點: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開標時間:2012年10月8日 14:30
八、開標地點: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1000.0
交付方式:電匯
收款單位(戶名):新昌縣非稅收入?yún)R繳專戶
開戶銀行:浙江新昌農村合作銀行
銀行賬號:201000031801898000009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1)投標申請書(可在本中心網站www.xcztb.gov.cn政府采購欄下載)
(2)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他資質要求特定條件的有關證明資料。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新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點:新昌縣大道東路668號四樓
聯(lián)系人:潘女士、邵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75-86229191
傳真:0575-86229227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呂先生,電話:1396759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