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楊屯鎮(zhèn)采煤搬遷安置工程(昭陽雅居小區(qū)) (項目名稱)已由沛縣楊屯鎮(zhèn)人民政府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楊政審發(fā)[2021]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沛縣興沛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楊屯鎮(zhèn)采煤搬遷安置工程(昭陽雅居小區(qū))附屬工程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沛縣楊屯鎮(zhèn)北辰大道北側,華天路西側
2.1.2建設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11978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2192萬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1.5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 1個標段 。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內容。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 ( 資格),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yǎng)護工程、市政養(yǎng)護工程除外)。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3.2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3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4月1 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1700萬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直接發(fā)包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類似工程業(yè)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yè)績?yōu)闇省?/p>
3.3.3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 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3.3.4自 2022年4月12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5自 2023年4月12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6自 2024年1月12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4 .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4月12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4月17日 17 時 0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
4.3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wǎng)上發(fā)售,請投標申請人在 2024 年4月17日 17 時 00 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 2024年4月28日 17 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 年 5 月 8 日 09 時 30 分 。
5.2 逾 期 上傳 或 未 上 傳 到 “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源 電 子 招 標 投 標 交 易 平 臺(http:// 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 ”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開 標 采 用 網(wǎng) 上 不 見 面 開 標 , 投 標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平 臺(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進入“不見面開標大廳 ”模塊后使用“江蘇 CA 數(shù) 字證書 ”登錄參與開標、解密,未在招標文件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 電話為:4009980000。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確定中標人,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8.2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7日。
9 .其他
9.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合同信息歸集執(zhí)行蘇建規(guī)字【2020】1號文件。
9.2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中標價40%(工程開工確認后付工程中標價的16%,工程確認完成50%后付中標價的1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工程中標價的1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審計后,余款2年內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并以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審定的工程造價,扣除審減額的5%后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依據(jù)。
9.3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 0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沛縣興沛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沛縣漢邦路6號 地 址: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
郵 編:221600 郵 編:221600
聯(lián)系人:何興林 聯(lián) 系 人:陳坤
電 話:0516-67865690 電 話:0516-89648809
2024年4月12日